此民事行为应是无效的,离婚协议中并不得限制另一方的人身自由。
一、残疾人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选择协议方式离婚的,双方应当就离婚、子女的抚养和财产的分割达成离婚协议,并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选择诉讼方式离婚的,不需要对以上问题达成离婚协议,但是应当具有以下情形之一: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残疾人属于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并且在离婚前应当先变更监护人。
二、女方怀孕期间男方能提出离婚吗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如果怀孕期间签订离婚协议,女方不同意,那么离婚协议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在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女性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性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制。因此,在女方怀孕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
三、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什么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如果夫妻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的,或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或者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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