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北一村支书因感情纠葛被杀害,故意伤人逃逸会加罪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故意伤害罪的处罚标准。
1.根据条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如果故意伤害行为导致受害人重伤,则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若造成受害人死亡或者使用特别残忍手段造成严重残疾,则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
二、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犯罪主体、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客观方面。
1.犯罪主体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对于年龄在14至16岁之间的个体,如果故意致人重伤或死亡,也需承担刑事责任。
2.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有意图伤害他人健康或对可能造成的伤害结果放任不管。
3.犯罪客体是指他人的健康权;
4.客观方面则是指非法伤害他人身体的实际行为。
三、故意伤害致死的法律认定
1.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视为结果加重犯。这要求法院在审理时,必须明确伤害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2.行为人对死亡结果可能没有直接故意,但是必须具备预见可能性。
3.若伤害行为最终导致的死亡者并非伤害行为的直接对象,在这种特殊情形下,法院需基于行为人对死亡者的死亡是否具备预见可能性来作出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全文69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