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农业农村办公厅关于稳定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通知》规定了一些养猪新政策
一、扩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县推进项目实施范围。
在畜牧大县畜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县推进的基础上,2020年以猪规模化养殖场为重点,选择100个猪存栏量10万头以上的非畜牧大县开展畜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县推进,重点支持粪污收集、贮藏、处理、设施建设。符合条件的项目县,中央投资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最多不超过3000万元。加大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中央投资对贫困县的补助比例适当高于非贫困县。中央投资原则上分两年安排,第一年安排50%左右的资金。
二、实施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
中央预算内投资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猪场(户),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户)异地重建等给予一次性补助,主要支持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和种猪场建设动物防疫,粪污处理,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基础设施建设。各省可结合产业发展基础、建设需求等情况,根据发行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根据当地条件确定建设数量,科学设定分级补助标准。中央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低不超过5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养猪新政策2020
养猪政策2020新政策有生猪养猪有3000头以上的,可以享受800000万元的补贴,生猪养猪的数量有2000-2999头的,可以享受600000元的补贴,生猪养猪的数量在1000-1999头的,可以享受400000万的补贴,如果生猪养猪的数量在500-999头的,可以享受200000元的补贴,而且也会实施生猪良种的补贴,每一头猪按照能繁殖出母猪的每年会有不超过40元的补贴。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的通知》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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