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只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是有效的。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均是未有效的,并一定要配合盖章,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带未加盖企业的公章,原则上说也是有效的。但是存在一定效力上瑕疵,易引发法律风险较大。因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权利订立合同,如没有加盖企业公章,则易被认为相关合同行为是个人行为而必非企业的行为。
一、劳动合同盖章有效力吗?
劳动者是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也应该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就可以,如果是签字应是法定代表人的签字,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其他人签字也有效。劳动合同盖用人单位公章和合同专用章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通常规模大的用人单位有合同专用章,规模小的用人单位没有专门设定合同专用章。
二、影响合同效力的关键因素有哪些
认定公司是否为合同当事人及合同效力,不仅要看公章的真实性,还要看盖章之人有无代表权或代理权。只要法定代表人或有代理权的人在合同上的签字真实,即便在合同上未盖章甚至盖的是非备案公章,或能够证明该公章是其本人加盖或同意他人加盖的,表明其是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除《公司法》第十六条等法律对其职权有特别规定的情形外,应由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反之,签字盖章之人如无代表权或超越代理权的,则即便加盖的公章真实,该合同效力仍然可能会因无权代表或无权代理而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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