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的,一般需要的材料为:离婚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和一张一寸照片。如果有财产需要分割的,应当带上需分割的财产清单以及证据。法院受理以后,会安排人民调解员为双方进行调解。
如何办离婚起诉
办离婚起诉步骤有:
1、准备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原告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夫妻关系破裂、子女抚养、财产状况等一系列相关证据材料;
2、如果在法院立案,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复印件送达对方,对方将在收到起诉状复印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答辩状;
3、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不成的将进行庭审;
4、在庭审中,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再次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失败,将作出判决。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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