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在招标过程中察觉到有其他主体涉嫌采用非法手段来提升自身资质参与竞标者,可遵循以下指导方针进行预处理及后续举报工作:
首先,务必收集齐全与实际情况有关的关键证据,这些资料可能包括挂靠协议、招投文件乃至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其次,尽速向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政府职能部门或相关监督和管理机构提起投诉。
立法方面对此有所明确: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承包单位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将承担的工程再次发包或者出现违规分包行为时,应责令其整改,并没收非法所得;若情况严重,主管机构有权下令企业暂停运营、降级资质资格;情节更为恶劣的,则可能面临吊销经营许可证的严厉处罚。
《建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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