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出纳一人兼任是违法的。
会计和出纳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由不同的人担任。我国有着明确的财务管理制度,每一个公司也都有带有自己特色和风格的财务管理体系。但不管是什么样的财务管理制度,都明文规定了“出纳”和“会计”的分工和责任,二者决不能轻易被混淆和僭越。
一、小股东可以随时查账吗?
股东查账权分为一般查账权和特殊查账权。一般查账权,仅指查阅或复制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一般情况下,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是公司主动提供给股东查阅的。
如果公司不提供,则有限公司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查阅、复制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申请查阅财务会计报告。股东的特殊查账权。
股东的特殊查账权指的是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和原始会计凭证的权利。不像财务会计报告可随时查、随时诉。
该权利行使有一个前置条件,需要股东向公司提出书面查阅请求,说明目的。公司认为股东查阅有不正当目的,则可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二、公司能不能没有财务负责人
不是必须有的,对于公司是否需要有财务负责人公司这方面没有特别的规定,看各自单位的需求。财务负责人,是指一般由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严格的说必须有会计师资格、从事会计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的人才能胜任。
三、出纳可以开发票吗
出纳可以开发票,税务机关没有具体的相关文件规定出纳不允许开票,主要是建议企业完善财务制度,把开发票的工作给的会计,但是,有些小企业员工不多,制度不是很完善,一般只要企业不涉及到虚假发票的开具,而且有正常申报纳税,出纳开发票是没有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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