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有妇之夫袁某保持地下情7年并育有一子,由于对方拒绝离婚,心灰意冷的她带着煤气罐开车冲撞路灯杆想制造爆炸自杀,但煤气罐最后未引爆。日前,朝阳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何某有期徒刑3年。
去年10月10日晚上11点,朝阳警方接到报警,一名女子称与爱人失去联系,要求民警将其爱人带来,否则就引爆车里的煤气罐。民警很快在崔各庄乡善各庄944路公交车站附近找到该女子。
据民警回忆,何某开着一辆红色奔驰E200小轿车停在路边,她让民警给她的情人袁某打电话,若12点见不到人就引爆煤气罐。民警见何某身边有一个小煤气罐和打火机,就劝她冷静,但当民警打电话请求警力支援时,何某突然驾车撞向前边的路灯杆。奔驰车头被撞毁,何某陷入昏迷。民警立即打开车门将何某拽出。经现场勘查,车内的煤气罐处于开启状态,煤气罐旁还有一瓶伏特加。经检测何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275mg/100ml。
何某供述称,她于7年前认识有妇之夫袁某,两人保持地下情的关系,并育有一个6岁的儿子。七年来,袁某一次一次向她许诺离婚,但一直没有兑现。从2013年10月1日开始,袁某对她开始冷淡,她有了想死的想法,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了。去年10月10日早上送孩子上学后,她到汽车内打开车内的煤气罐躺在后座上想自杀,躺了一会儿后觉得还是有话要问袁某,就关上了煤气,用公用电话拨打110。
因怕在小区内引爆会伤及很多人,何某开车出去想找一个静一点的地方。在一个铁路桥旁,她向路人借电话再次拨打110,要求民警帮她找到袁某,若12点袁某没来就引爆煤气罐。在车内等待时,她喝起了事先买好的伏特加。半小时左右后民警找到她,在民警打电话时她看车内的表已到12点,就拧开了煤气罐开关。放了约5分钟煤气,当她感觉喘不上气时就驾着车快速向前开去,照着路边的路灯杆撞了上去。
法院经审理认为,何某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何某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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