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食品经营者申请延续营业执照应提交哪些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一份;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一份;
4、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经营条件是否发生变化的声明一份;
5、经营条件和经营项目未发生变化的申请人,提交《食品经营许可延续承诺书》原件一份;
6、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或纸质打印的电子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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