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程序:
1、第一时间报交警110,索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证明)。
2、双方报各自保险公司。
3、等待保险公司派员现场查勘,填写现场查勘记录。
4、准备有效行驶证、驾驶证正副本、被保险人身份证、保险单(含商业险和交强险保单)四件套手续,必须索取对方交强险保单复印件。交给4S店专业保险工作人员即可。
5、主要责任方先行垫付两车损失费用,手续齐备后交保险公司报销。
一、汽车定损流程
1、报警:首先是报警,保险公司的查勘人员需要从事故现场来判定事故责任归属,所以,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不仅不能够离开事故现场,而且需要及时保护车祸现场。保险公司勘察现场之后,定损事故车辆,维修事故车辆。
2、索赔所需资料交与保险公司:具体的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判决书和修理发票、医疗费发票、病例、误工费证明、被保人身份情况以及保单、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照复印件等资料提交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计算理赔。
3、领取保险赔款:保险公司通知车主领取保险赔款,领款人同样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包括,保单正本,被保险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如需委托他人代领,带领人需要携带身份证以及被保险人出具的《领取赔款授权书》。
二、交强险如何理赔
保险公司已经简化了交强险理赔手续和流程、缩短了结案周期、完善了抢救费用垫付机制。车主在购买交强险时,注意记录保险公司的理赔电话号码。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10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保险公司会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保险公司理赔受理后,有责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应进行查勘,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核定。保险公司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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