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被起诉离婚如何答辩对自己有利
离婚案件庭审期间,针对女性的答辩策略,可以考虑以下几个要点:
首先,务必充分准备并积累扎实可靠的证据,以更好地支持和证明将要阐述的事实;
其次,需时刻保持冷静稳定的情绪状态,这有助于确保答辩活动的顺利进行以及清晰明了的思考思维过程;
最后,需要全神贯注听取对方陈述内容,重点关注寻找对方论点中的逻辑漏洞或者是证据支撑不够牢固之处,以便及时展开有利的反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二、女方被男方气得有精神病能离婚吗
若存在如下情况,可以考虑在婚姻中宣告离婚:在结婚之前,一方故意隐瞒其精神疾病史,然而婚后通过治疗仍然无法痊愈;或者在结婚之前,另一方已知晓对方患有精神疾病却依然选择与之步入婚姻殿堂;或者在婚后不长时间内,一方在夫妻共度时光的过程中患上了精神疾病且长久未能治愈者,均应被视为双方夫妻关系确实已经出现严重裂痕。在此种情况下,如果其中一方坚决提出离婚请求,经过调解后仍无果,那么法院便有权利依据法律规定,依法判决准许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据此规定,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三种情况:
(一)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原因复发;
(二)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原因或外伤造成精神病;
(三)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
离婚案件中,是否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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