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最长诉讼时效是否适用物权
时间:2023-04-12 19:12:18 21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民法最长诉讼时效是否适用物权

最长诉讼时效是指时效期间为二十年的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是对于各类民事权利予以保护的最长时效期间,它不同于其他各种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2款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即,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赔偿权利人未主张权利,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不动产物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未登记的动产物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登记的动产,请求返还财产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请求确认权利、排除妨害、消除危险、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及损害赔偿等,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二、民事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一)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

(二)不适用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但其受侵害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也受诉讼时效约束。

(三)国家财产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受到侵害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四)具有强制性,不允许当事人约定排除或变更其适用。

三、民事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

(一)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民法典》第188条第1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即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有特殊规定的,为特殊诉讼时效期间。

(二)特殊诉讼时效期间。

1、《民法典》的规定。从《民法典》的规定来看,特殊诉讼时效期间有第594条规定的“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2、其他特别法规定。如《民用航空法》第135条规定的“航空运输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民用航空器到达目的地点、应当到达目的地点或者运输终止之日起算。”

3、最长权利保护期间。第188条第2款第句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即,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赔偿权利人未主张权利,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三)法院特殊情形下依申请可以决定延长诉讼时效。第188条第2款第句规定,如果遇着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法律赋予了特殊情况下延长诉讼时效的职权,当事人的申请是法定要件。

全文95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新时间:2024-01-31 14:30:08
查看诉讼时效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诉讼时效 最新知识
针对民法最长诉讼时效是否适用物权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民法最长诉讼时效是否适用物权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