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取信用卡信息罪的前提:
1、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信用卡资料信息;
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秘密手段获取或者以金钱、物质等换取别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是指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客观方面表现为以秘密手段获取或者以金钱、物质等换取别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
犯了窃取信用卡信息罪怎么判刑?
犯窃取信用卡信息罪的犯罪量刑判刑标准为: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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