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长黄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长办公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福建省专利奖评奖办法》。设立福建省专利奖,旨在表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中国专利项目。
福建省专利奖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每两年评审一次,其中特等奖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一、二、三等奖金额分别为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该办法还规定,对获得福建省专利奖二等奖以上的,将优先推荐申报中国专利奖。
该办法的通过,必将有利于促进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有利于调动创新主体的积极性,有效提升福建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水平,有利于推动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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