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房屋买卖合同:
1.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违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合法事实掩盖非法目的的;
3.享受政府或单位优惠补贴构建的房屋,违反法律规定没有卖给原单位或侵犯原单位优先购买权的。
二、双方当事人主体不适格: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三、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四、违反法定形式,如房屋买卖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一、《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条件及什么属于无效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条件:
1、意思表示真实;
2、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3、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
4、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属于无效合同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哪些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4)以合法事实掩盖非法目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5)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6)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房屋的买卖合同无效。
(7)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8)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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