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侵权纠纷案件中确定医疗单位赔偿责任比例问题研究
时间:2023-05-02 11:52:46 21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要正确理解和应用过失相抵原则,分析主观过错、原因力和赔偿责任比例之间的关系

过失相抵是民事侵权案件的一般原则。根据过失相抵原则,被害人有过错,可以减轻加害人的责任。过失相抵原则,是先假设一个损害事故的总过错为100%,然后对双方的主观过错大小作出比较,以划分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抑或同等责任,再进一步据此确定赔偿责任比例。因此,主要责任抑或次要责任这种说法是双方过错程度比较的产物,凡有承担主要过错责任者,必有人承担次要过错责任相对应,在只有一方过错的情况下,是无所谓主次之分的。不过,只有一方过错的情形,如果系多因一果,仍可适用过失相抵原则。因为在适用过失相抵原则时,事故发生的原因力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考量因素。

在过失相抵原则中,比较原因力是确定赔偿责任的重要因素,但是原因力的影响具有相对性,主观过错程度才是主要标准。其具体表现是:双方过错程度无法确定时,以原因力的大小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比例;双方过错程度相等时,各自行为原因力的大小对赔偿责任起“微调”作用,赔偿责任可在原因力相差悬殊的情况下适当调整,成为不同等责任;当赔偿义务人承担主要或次要过错责任时,原因力仍然起“微调”作用,即原因力相等的情况下,依据过错程度确定赔偿责任,原因力不等的,适当调整赔偿比例.需要注意的是,上面所说的“微调”,应该只是表明原因力对于最后确定赔偿责任比例的影响相对小于主观过错而已,并不是微不足道的意思。

患者到医疗单位治疗,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在主观上一般不会有什么过错,医疗单位往往是唯一的过错者。但是,完全因医疗单位方的原因而造成医疗损害的情形也很少见,患者自身的病情和特殊体质与医疗过失共同发生作用导致事故的则多见,多因一果是医疗事故的常态。这样,根据过失相抵原则,就应当对医疗损害发生的原因力进行分析,确定医疗单位方的过失行为是否属于导致损害发生的主要原因,然后以主观过错为基础,据情确定赔偿责任比例。

全文80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赔偿义务人 最新知识
针对医疗侵权纠纷案件中确定医疗单位赔偿责任比例问题研究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医疗侵权纠纷案件中确定医疗单位赔偿责任比例问题研究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