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处罚一般3到5天可以收到交通违章通知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给予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违反限行的处理是:被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不受限行规定的车辆如下: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交警在路面执勤中查处到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后,在依法处罚的同时,会告知司机就近停车,当天不可再次上路行驶。如果是在被查处后较短时间内,还没有到达停车的地方就再次被查,司机可以出示之前的处罚单据,交警将根据其显示时间酌情处理,可免除重复处罚。但是,如果是上午出行被查处,下午又开车返回时被查,将会被依法再次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措施。机动车违反限行规定的,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开封最新限行通知
2020开封限行区域范围+时间+最新消息通知规定
3月31日,开封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延长解除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期限的通告》,自2020年4月1日0时起,继续延长解除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期限,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通告
开封市人民政府
关于延长解除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期限的通告
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疫情防控形势和复工复产情况,市政府研究决定,继续延长解除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期限。
市政府为此于3月31日发布通告说,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疫情防控形势和复工复产情况,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20年4月1日0时起,继续延长解除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期限,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2020年3月31日
全文98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