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两男子两次入室盗窃,盗得人民币80余元,由于达不到盗窃罪1000元的起刑标准,他们心存侥幸,原认为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昨天,记者从芝罘区检察院获悉,为了加大对入室盗窃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凡构不成盗窃罪的,以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批捕。
犯罪嫌疑人吴某,24岁,贵州省施秉县人,农民;他伙同同乡雷某于今年7月6日凌晨3时许,趁夜幕掩护,分别窜至芝罘区南河南崖、上夼东路,爬阳台入室盗窃,被当场抓获。其中,在上夼东路一户居民家中,盗得一包,内有80余元。两人在南河南崖一户居民家中行窃时,被逮个正着,住户家中没有损失。(寒柏楼峻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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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以来,随着入室盗窃案件的增多,司法机关为了从根本上遏制此类犯罪,起到震慑此类犯罪分子的作用,凡以盗窃为目的进入民宅的,就以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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