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后多久可以见家属,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情况具体如下:
1、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2、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
3、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
探监需要的手续,具体如下:
1、会见人需出具与被会见人关系证明和本人身份证;
2、首次到监狱会见亲属、被监护人的,需带地方公安机关出具的会见人与被会见人关系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到监狱狱政部门办理会见证;
3、会见人是港、澳、台籍的,需经省监狱管理局批准后,方可到监狱办理会见证;
4、罪犯会见时可接受下列物品:
(1)内衣、内裤、线衣、棉被和鞋子(皮鞋除外);
(2)内容健康的书、报及学习用品;
(3)适宜监狱内开展的文化体育活动用品;
(4)经监狱医院或卫生所签单同意的外购药品。
要注意,从外面送东西或送钱给犯人是不可以的。
一般来说,判决书生效后一个月内移送到监狱执行,罪犯到监狱后,在规定的时间可以探监。亲属、监护人可以带上相关身份证件及证明按照规定的日期到监狱会见。
开庭家属可以见犯人吗
开庭之后,未决犯按规定不可以单独会见亲属;开庭时亲属在旁听席参加旁听时可以远远的见到被告人,但不可以交流谈话。有一种例外是,家属作为辩护人则可以见面。
开庭审理的流程为:
1、开庭。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通知与告知相关人员;
2、法庭调查;
3、法庭辩论;
4、被告人最后陈述;
5、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
6、宣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条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全文94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