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保障主要内容包括:各级人大常委会设立专门的代表办事机构,配备强有力的工作人员,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服务;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可设立代表接待室,随时接待代表的来信来访;定期组织代表学习、参观活动,召开代表活动经验交流会、座谈会、研讨会;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予以公开。
全文42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