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贿赂后退款有没有罪
1、(1)如果收受贿赂后及时将贿赂款项退回,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受贿罪,司法机关会根据不同案件的不同案情来认定。
(2)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
(3)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二、收贿赂两万元可以适用缓刑吗
1、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一万元以上,除具有投案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等法定减轻情节的之外,一般不适用缓刑。
2、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数额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适用刑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减轻处罚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量刑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3、对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积极退赃的,且在重大生产、科研项目中起关键性作用,有特殊需要,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以适用缓刑,但必须从严掌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八节 没收财产 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n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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