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中介合同违约的法律依据是:违约的,要按合同约定向合同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要赔偿合同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房产中介合同的违约,首先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要赔偿房产中介的中介费损失,损失包括为促成房产交易而支出的费用以及预期的中介费损失等。
房屋买卖中的违约情形有哪些
房屋买卖中的违约情形:
1.不能履行
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在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合同中,如房屋,该特定物毁损灭失,构成不能履行。
2.延迟履行
逾期履行,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
3.不完全履行
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包括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等。
4.拒绝履行
拒绝履行是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这种表示一般为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关于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规定,即指此类违约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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