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抚养权的原则是怎样的
确定抚养权的原则是两周岁以内随母亲原则和两周岁以上遵循最有利于孩子原则和争取八周岁以上孩子意见原则。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因此确定抚养权的原则是:
1.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判给母亲抚养;
2.自幼由祖父母看护的,原则上判给父亲抚养;自幼由外祖父母看护的,原则上判给母亲抚养;
3.那方收入多,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上把孩子判给谁抚养;
4.一方如果有过错或家庭暴力倾向,原则上不把孩子判给这一方抚养;
5.一方有不可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无法自理的疾病,不适合抚养孩子,原则上不能把孩子判给这一方;
6.八周岁以上的孩子,要征求孩子意见,原则上按孩子的愿望判决。
二、确定抚养权时多大孩子有自己选择权
确定抚养权时已满8周岁的孩子自己有选择权。据的了解已满八周岁的孩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一些事务具有自己的认知能力和表达能力,因此确定抚养权时已满八周岁的孩子有自己的选择权。
民法典明确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此确定抚养权时已满八周岁的孩子有自己选择权是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的。
三、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支付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4.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支付标准支付: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n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n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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