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报案立案后警察会怎么破案
诈骗报案立案后警察会如下破案: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有以下几个过程:
1.对于报案的,应立即接受,询问报案人员或目击证人案件大致经过,以及案发现场等情况。
2.做一个详细笔录(问答式),经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必要的时候,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3.对报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报案人签名确认,并妥善保管。
4.接受案件的,将受案回执交报案人。
5.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
2.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三、诈骗立案后可以撤案吗
诈骗立案后,受害人是不可以撤案的。但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撤销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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