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借款人不需要承担全部欠款。具体原因如下:
1、共同借款人可以只起诉一人;
2、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
3、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
4、债权人对部分连带债务人的给付受领迟延的,对其他连带债务人发生效力。
共同借款人算有贷款记录吗
共同借款人是指两人以上的人共同向银行进行借款的情形,在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的是夫妻双方共同向银行借款买房。
共同借款人是否有贷款记录,要以金融机构提供的借贷信息为准,征信系统只是按照金融机构的上报信息如实记录。一般情况下,现有的个人信用报告不会直接显示共同借款人的贷款信息,但金融机构可以结合借款人的本人信用状况及其婚姻状况中显示的配偶相关信息,来自行判断共同借款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条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
债权人对部分连带债务人的给付受领迟延的,对其他连带债务人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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