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共同借款人是否须履行还款义务这一问题,务必基于实际情况进行细致分析方能得出结论。
假设共同借款人对此项贷款的欺诈行为毫不知情,并且在借款过程中并无任何不当行为,那么他们仍需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毕竟共同借款即意味着共同承担债务的神圣使命。
然而,倘若共同借款人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表明其成为共同借款人实乃出于受人欺骗、遭受威胁或其他违背个人真实意愿的情况,又或者发现有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免责事项,那么他们也可能无需承担偿还贷款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