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跨市分公司可以不单独报税吗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作为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釆取设置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进行合理分工。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二、注册公司税收的相关规定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6%)或营业税(税率3%-20%,按应税内容划分);
2、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适用税率,这里的适用税指纳税人所在地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大中型工矿企业不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3、教育附加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3%;
4、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2%;
5、水利建设基金(按照销售收入的0.1%来计提和交纳);
6、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25%)。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7、印花税按购销金额0.3%;
8、车船使用税;
9、房产税;
10、土地使用税。
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税收
2006年1月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一名自然人股东或一名法人股东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出现是这次《公司法》修改中的一个亮点,它降低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门槛。在税收政策的适用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的主要区别在于所得税政策不同。一人公司按照税法规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从所得税角度分析,一人公司除了按照所得税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外,对实现的税后利润全部分配给股东部分,还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其与同为一人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是不尽相同的。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2000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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