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果双方都要房子的,如果是共有的房屋可以实际分割使用的,就分割使用。如果是不能单独使用的,应当竞价处理。
在确定房子分配给哪一方时,应该要考虑双方的住房情况,以及照顾抚养孩子的一方。如果双方的条件都是相同时,应该要优先照顾妇女。
离婚房子法院怎么判?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和银行贷款支付首付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地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人名下的,离婚时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动产属于产权登记当事人,未清偿的借款为产权登记当事人的个人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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