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样,合格证为生产者为表明出厂的产品经质量检验合格;质检报告为分析研究后写出的反映产品和工程质量情况的书面报告。产品合格证为生产者为表明出厂的产品经质量检验合格,附于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的合格证书、合格标签或者合格印章。这是生产者对其产品质量作出的明示保证,也是法律规定生产者所承担的一项产品标识义务。质量检查报告根据标准化的要求,对产品和工程进行质量检测与质量监督,并加以分析研究后写出的反映产品和工程质量情况的书面报告,它是质量检查的结果和质量信息反馈的载体。在经济活动中,它已成为把住质量关的管理手段,成为维护社会正常经济秩序,维护用户合法权益和实施仲裁的依据。
一、产品检验合格证办理程序:
(一)生产企业提出申请,并领取申请表;
(二)质量监督行政部门审查材料;
(三)抽取样品、由法定质检机构进行检验;
(四)报领导审批。
二、产品责任纠纷由谁举证
司法实践中产品责任的举证责任的分配是:
(一)受害人的举证责任
受害人举证的事项包括受到的伤害、产品缺陷存在、使用了缺陷产品、伤害是使用缺陷产品造成的、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等。
(二)生产者的举证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证据规则的规定产品责任纠纷生产者应当对免责事项负有举证责任。产品责任是无过错责任,但不是绝对责任。生产者的责任是否免除还要看其他法律的规定,《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生产者不承担产品责任的情形主要有:
1、生产者能够证明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2、生产者能够证明将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上不存在的;
3、生产者能够证明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三)销售者的免责举证责任
销售者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因此,其只要举证产品缺陷是:
1、产品自身存在的,而非其过错造成的;
2、产品的生产者是谁是明确的,销售者的免责举证就可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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