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对于上诉三个月没立案可能是因为人民法院的案件较多,该上诉案件的排序比较后,当事人可以前往人民法院咨询具体原因。
根据法律规定,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第二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之后,应当及时立案,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不得无故拖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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