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4月,徐州云龙湖风景管理处28名职工委托徐州东辰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了金泰小区二期18号楼的所有商品房。怎料4年后,预订的28套房子中24套竟形成了一房二主的局面。记者近日调查了解到,这种局面导致双方谁也无法入住。预订的房子竟然给卖了,原因到底何在?
购房户:预订房子竟一房二主
陈女士是徐州市云龙湖风景管理处的职工。据她介绍,在2001年4月,管理处28名职工委托徐州东辰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金泰小区二期徐州泉山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18号楼商品房,并签订了商品房购销协议。价格是每平方米1350元。28户职工根据协议和工程进度情况付房款。协议签订后,28户职工先后分三次交了购房预付款。
记者了解到,该18号楼共28套房子,不少购买者分别交纳了6万元至9万元不等的预付款。28户购房者提供的泉山与东辰的购房协议书显示,该18号楼总房款约459万元。协议对付款进度也进行了约定。该楼房按照约定的要求,应该在2001年11月15日前完工具备验收条件。10%的总房款余额交房一个月内结清。
陈女士说,约定2001年4月20日前开工,但直到2002年3月开发商都没有开工。原因是泉山房地产开发公司前期开发费用不足,没有缴纳建设配套费,导致工程迟迟没有进展。后经多方协调,在28户职工替泉山暂缴了10万余元的开发配套费后,尽管手续还不齐备,终于在2002年4月工程勉强开工了。
但在2004年4月20日,蹊跷的事情却发生了,金泰小区竟然打出广告销售18号楼。细心的陈女士当即以购房户的身份去询问情况,结果从售房处获悉,房屋基价已经飙升到了每平方米1680元。尽管几年来28名职工多方奔走,但18号楼总共28套房子却已经出售掉了24套,部分已办了房产证。也就是说,有24套房子存在一房二主的情况。
泉山:已与东辰解除协议
为何存在一房二主的情况?泉山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经理刘先生首先否认了一房二主的说法,他说,东辰拖欠我们的购房款,我们早在2003年就与其解除了购房协议。28户购房户和泉山房地产开发公司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既然他们是与东辰签的协议,就应该去找东辰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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