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般是没有赔偿的,如果夫妻是因为男存在法定过错情形,从而导致离婚的话,那么在离婚的同时,女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过错行为有:
1、重婚。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即构成重婚。
2、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一方出轨长期与第三者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侵害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对象不仅包括无过错的夫妻一方,也包括其他家庭成员。
5、其他重大过错。包括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等其他情形相当的过错行为。
离婚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的具体赔偿数额、赔偿标准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每对夫妻产生的矛盾纠纷和过错都不相同,因此无法制定一个硬性标准。
女方再婚男方还要给抚养费吗
离婚后女方再婚男方还要给抚养费。拒绝支付抚养费不可以,不管女方再婚或者其他任何原因理由,男方都不可以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否则女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男方,向法院申请判决男方支付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以前的抚养费。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处理如下:
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
2、已满两周岁的,且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已满八周岁的,在决定抚养权的归属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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