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没有权利要求赡养费。夫妻之间没有赡养和被赡养的关系。离婚时,如果女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男方应给予适当的帮助协助标准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纠纷女方赡养费标准
对于离婚的夫妻而言,彼此之间是不存在赡养费的,赡养费是指晚辈对长辈支付的相应费用;夫妻离婚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依法分割,对于子女的抚养费进行依法分担,当然也包括孩子的学费、医药费。既然夫妻离婚,不存在赡养费,那么也就没有夫妻离婚赡养费标准可言,离婚纠纷中女方要求对方支付赡养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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