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申请人类型有哪些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申请人类型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申请专利无效宣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导致专利权无效的情形有什么
以下情形可以宣告专利无效:
1.主体不适格,例如,申请人未取得专利申请授权;
2.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具有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3.申请授予专利的技术方案或设计,不属于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范围;
4.可以宣告专利无效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三、宣告无效的专利权效力如何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
全文72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