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上面说的,给小三的房子能不能要回来,关键在于房子的所有权属于谁,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确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前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房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现实中普遍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一方在结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子;二是由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三是一方在结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三种情形:
1、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实中,许多父母为子女买房子耗尽毕生的积蓄,这一规定也是对婚姻中双方及其父母财产的保护。
3、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婚后父母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父母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登记在父母名下,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如果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属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父母买的房子,离婚了分房子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明确表示为自己子女所有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在离婚时要求分割该套房产;
2、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无特殊规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三、婚前房子婚后加名就是共同财产吗
婚前房子婚后加名了,则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这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赠与后房子成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对方有分割的权利。不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只要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房子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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