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方案由公司的董事会提出,决议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并且由于其重要性而规定采取特别决议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立、合并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公司合并分立需要进行清算吗?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不需要进行清算。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只需要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不需要进行清算。
公司合并的,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分立的,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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