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协议违约怎么解决的
拆迁协议违约可以依法起诉解决。
1.签了协议手里有原件的,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遇到此种情形,即协议到期拆迁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拆迁户可以直接拿着协议原件去法院起诉协议相对方,要求履行协议内容或者支付违约金来赔偿相应的损失。
2.签了协议手里没有原件的,如果手里只有复印件或者甚至没有任何协议,有可能进不了法院的大门,即使法院受理了,复印件的证明效力和原件是不一样的。在诉讼中,如无其他证据佐证,因复印件的证明力弱,法院一般是不予采信的。这种情况下,建议当事人不要轻易自行提起程序,可以咨询并委托专业拆迁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通过法律程序去调取协议原件,从而要求对方履行。
二、拆迁补偿协议签订要注意什么问题
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
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是不具备法人的主体资格的,拆迁一结束就撤了,找都找不着,更不要说以后履行的问题了。
2.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
很多被拆迁人都是第一次经历拆迁,在合同细节应当怎么约定没有经验,经常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导致以后的履行的过程中存在麻烦。
拆迁协议里比较重要必须明确的内容有:
(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
(2)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3)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积及具体位置、土地性质,因为地理位置决定了土地的区位价值,土地性质是住宅、工业还是商业也直接决定土地的价值,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在实际履行中很容易产生纠纷。
(4)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合同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3.约定违约责任
拆迁人答应的补偿条件,尤其是落实到合同条款的补偿条件,基本上都能实现,但是什么事情都是有万一的,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应该为可能出现的“万一”提前防备,那就是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是从合同条款的角度去督促拆迁人尽早的履行合同。
三、签订空白拆迁协议的风险
在房屋征收拆迁活动中,经常会遇到政府提供的空白协议让被征收人来签名,遇到这种情况就需要特别注意了,签了空白协议的法律风险是非常高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意见,将留有空白条款的合同交给合同相对方,相当于对合同相对方的无限授权,合同相对方在合同空白部分可以填写相应内容。也就是说,如果被征收人签订了空白的安置补偿协议,就意味着可以授权政府在空白处任意填写补偿的内容了,即使不符合当初承诺的补偿标准,被征收人在发现之后诉至法院也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当被征收人签署了拆迁方提供的空白安置补偿协议时,就给自己埋下了很大的风险。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要有证据意识,尽量把跟征收方协商的过程以录音等形式固定证据。万一双方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出现任何问题,录音也可以帮助被拆迁人在后续维权过程中掌握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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