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逸飞遗产分割纠纷一案中的焦点———陈逸飞与其前妻的离婚协议书日前浮出水面。此前,在宋美英与陈凛协商关于遗产分割比例时,陈凛重点提出了先解决其母(即陈逸飞前妻)与陈逸飞之间的一笔债务。当时,宋美英表示,只要陈凛出具其母对陈逸飞的债权文书,即同意依法在遗产中优先予以处理。昨天,陈逸飞长子陈凛的代理律师李小龙约见晨报记者,向记者出示了这份一直没有露面的离婚协议书的复印件。
陈凛为何变卦
昨天,陈凛的律师李小龙,就陈凛为何在财产分割比例上几度变卦,最终提出了50%对50%的方案,
作出了解释:陈凛之所以在签订了他与宋美英、陈天之间以22.5对72.5%的分配方案后,又再度变卦,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其母与陈逸飞之间的那笔债务。
在宋美英、陈凛及陈逸飞弟妹于2005年7月20日共同签署的协议书中,规定在遗产分配前,按照陈逸飞与前妻张芷达成的离婚协议,在法律认可的前提下,支付张芷200万美金。但由于当年陈逸飞与张芷的离婚协议中没有对具体数字的确认,只有一个百分比。经过大致的估算,200万美金加陈凛所得遗产总额的22.5%,与总遗产的50%相差不大,于是,为了避免诉讼,陈凛再度提出了50%对50%的分配方法。
李律师还表示,在遗产分割之前,双方曾达成一个口头共识,即尽量不对外公布,不扩大影响。现在,宋美英单方面召开记者招待会,并且事先没有和陈凛打招呼,有违最初双方的意愿。
陈逸飞前妻从未领钱
昨天,在众鑫律师事务所内,记者见到了这份离婚协议书的复印件,协议书长达7页,用英文打印,是1990年陈逸飞与张芷在美国离婚时所签。每一页右下角,都有C.Z(张芷)和Y.F.C(陈逸飞)的签名。大致内容有孩子抚养归属、对孩子的探视权以及财产分割方式,还提到陈逸飞在离婚后将把每年收入的一定比例交给前妻。
那么,为什么最终会把这个按一定比例支付的数额认定为200万美金呢?律师提出,经过多年累积,这笔数额大致估算为200万美金。同时他还披露,直到陈逸飞离世之前,在他美国公司的财务报表上,还清清楚楚地记录着应当支付给张芷的数额。他还告诉记者,张芷现在还是陈逸飞人寿保险的受益人。
外界有疑问说,张芷与陈逸飞离婚这么多年,为什么一直到现在才提出关于这笔钱的请求,难道陈逸飞从未有支付过吗?陈凛的律师就此解释说,张芷是一个性格刚烈的女子,比较倔,离婚之后从未领取这笔资金,这也就是现在陈逸飞与前妻的债务的由来。
公司债务和遗产标的有分歧
另外,在先还清债务还是先分割遗产的问题上,双方也有分歧。陈凛坚持先偿还债务再分割遗产,其中的债务不仅有陈逸飞的个人债务,也包括他那11家资产相加为负值的公司的债务。陈凛认为,虽然陈逸飞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申请破产,但为了父亲的名誉,还是应该将债还清。但宋美英的代理律师张鲤庭在新闻发布会上的态度很明确,正是为了及早处理与陈逸飞相关公司的债务,才被迫走上法庭,先将遗产进行依法分割,然后才有可能还债。宋美英强调,她一定会负责还清属于陈逸飞个人的债务。
至于4300万元人民币的遗产标的,陈凛的律师也有不同看法。李律师表示,其中价值1500万的9套房产,是按当时的买入价计算的,按照这几年的房地产形势,只怕涨了一倍都不止。李律师认为,如果此案最终不能调解,必须由法院来判决的话,将会是一件费时费力的事。因此,他表示,如果可以的话,还是希望能庭外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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