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同时具备下列五个要件才能构成正当防卫:一、起因条件:不法侵害现实存在;二、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三、主观条件:具有防卫意识;四、对象条件:针对侵害人防卫;五、限度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什么是正当防卫
《刑法》二十条作了明确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也就是说,正当防卫是在特定时间、特定情况为了特定目标的一种行为。
正当防卫的本质在于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它有以下基本特征:防卫目的正当;主观的防卫意图和客观上的防卫行为的统一,即当事人知道自己当时在做什么,他意识到了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是出于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社会政治评价和法律评价的统一。正当防卫的积极意义无论在社会意义上还是法律上都是得到肯定的,集中体现在法律上规定正当防卫不具备犯罪构成、没有刑事违法性,换而言之它就是一种合法行为。
《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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