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买卖协议有效。安置房买卖合同合法生效的情况下,拆迁安置房可以进行买卖。买卖合同只是债权约定,并不意味着一定可以得到房子,对于安置房的买卖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则成立时便可生效。凡是在国有土地上建立的安置房,并有带有产权证的安置房就可以进行买卖。如果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安置房买卖协议不公证有效吗?
近日不少市民致电,咨询安置房买卖不公证,是否证明这种买卖属于无效。
专业律师答复答:
买卖协议是否公证,不影响协议的法律效力,除非协议中明确约定以公证为生效要件。此外上海公证处对这类房屋的买卖统一不公证,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买卖就无效。作为房屋买卖来说,只要双方签订的协议不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签订一个完备、内容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的协议(合同)至关重要,最好请律师草拟。至于上海规定安置房五年内不能上市交易,只是地方政府规章文件而已,不能作为判断合同效力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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