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外汇不属于经济犯罪,而是属于非法经营罪。倒卖外汇是指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破坏的是国家对外汇的正常管理活动。而经济犯罪破坏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两者侵害对象都是不一样,所以倒卖外汇不属于经济犯罪。
一、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的特征是什么
(一)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即破坏我国的货币、外汇、有价证券管理制度以及对金融机构、证券交易和保险公司组织和行为的监督管理制度。
(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对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
(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在主观方面都是故意犯罪,其中有的犯罪,法律规定必须具有“明知”或“故意”。过失不构成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二、非法经营罪包括哪些
非法经营罪包括:
1、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非法生产、储运、销售食盐,扰乱市场秩序;
2、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规定,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
3、未经批准,非法从事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的业务;
4、非法经营外汇;
5、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
6、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和发行业务;
7、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的电信业务;
8、其他非法经营活动。
三、怎样认定洗钱罪
符合下列构成要件认定构成洗钱罪: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2.行为对象为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3.既侵犯了金融秩序,又侵犯了社会经济管理秩序,还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动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4.行为人主观方面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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