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受人应当调查房屋的产权;贷款房屋应办理相关抵押业务;应将合同移交给产权相关服务窗口到房管部门交易中心,持受理单;凭办理单,到农税中心缴纳相关税费,持契税完税证明;持完税合同证明到房管部门申领房产证。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住房按揭贷款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根据合同要求,付清所需首付房款;
2、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5日内,向房产交易中心市场所申请合同备案登记。
3、自首付款付清之日起七日内购房人提供符合按揭银行要求的资料,直接向公司合作银行提出申请。具体包括: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房款收据、身份证、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及银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4、贷款行对购房户的各方面情况及手续进行调查、审查,与符合基本条件的购房人(包括购房人之妻)办理初步手续,具体包括借款申请书、共同还款声明、承诺、谈话笔录、借款合同、借据等;随后购房人在贷款行开立存款账户或银行卡,银行报上级行进行审批。
5、申请审批期限一般为7日内。对超过该期限的,卖方应及时与银行对接、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积极协助购房人办妥贷款,及时与按揭银行签订阶段担保手续。
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2、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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