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期限届满是若是在侦查阶段的一般情形下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逮捕前的羁押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七天。
一、检察院立案通知书意味着什么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二、刑事羁押期限的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刑事羁押期限的相关内容如下:
1、侦查阶段逮捕后的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需要补充侦查的,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3、人民法院审理阶段的羁押期限:人民法院一审案件的羁押期限是一个月,最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三、异地临时羁押最长期限
法律没有规定异地临时羁押最长期限,一般羁押期限最长是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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