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一直跟着债权人不违法,但做出过格的行为涉及非法拘禁。即使24小时跟随对方,不采取强制措施限制其自由,也不是非法拘禁,也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非法拘禁他人,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4、非法拘留,造成残疾、死亡和精神障碍;5、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为了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6、司法人员非法拘禁明知是无辜的人。
要债全天跟着债主是非法的吗
要债一直跟着债主不违法,但做出过格的行为,如非法拘禁等则违法。即使是24小时跟着对方,并不采用强制措施限制其自由的,不属于非法拘禁行为,也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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