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敲诈勒索行为包括哪些
1.威胁、恐吓他人,实施非法拘禁、暴力伤害或其他手段,强索他人财物的行为。
2.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从而构成的犯罪。
3.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相威胁,或者以即将实施重大的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相要挟,恫吓受害人并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或者立即将财物抢走的行为。
二、敲诈勒索行为构成需要哪些要素
1.客体要件。侵犯的各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份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三、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的主要区别
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的主要区别如下:
1.犯罪侵害的对象不同。敲诈勒索罪实施威胁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同一个。而绑架罪实施威胁绑架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分别不同的人。
2.客观要件表现不同。敲诈勒索罪威胁的内容如系暴力,行人声称是将来实施,而绑架暴力内容的威胁,则是当时、当场己经实施的。
3.敲诈勒索罪行为人并不掳走被害人予以隐藏控制,而绑架罪则要将被害人掳走加以隐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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