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通知
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但出租人要注意给承租人预留合理期限。
对于房屋租赁,市场更强调意思自治,房屋租赁合同的形式通常没有强制性规定。所以在房屋租赁过程中,通常存在以下情形:原先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口头约定继续履行原合同,但没有签订新的书面合同。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租赁双方形成不定期租赁合同。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得以随时解除,但基于诚实信用及公平合理原则,解约方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前告知对方当事人。
虽然法律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的形式没有强制性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但由于口头合同举证困难,在双方就合同内容发生争议时,不利于双方权利义务的确定。故建议房屋租赁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将权利义务予以确定。
二、注意事项
在签订合同时,应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送达相关文件的程序和送达地址。为保证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方便解除通知的送达,应在合同中对送达相关文件的程序和地址明确载明,避免对解除通知送达与否产生争议;
三、特殊情况
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确有特殊要求或目的而需要附解除条件的,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做到权利义务对等。如租赁房屋时,明确约定租赁房屋的目的是为了开设餐饮使用,如果无法办理相关餐饮手续,则应认定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承租人以此发出解除通知的,其效力应当予以确认;反之,承租房屋时,并未告知出租人承租房屋的目的,在承租房屋后以无法办理相关餐饮手续要求解除合同的,则不应予以支持,即使确系无法继续履行的,承租人也应当承担解约的违约责任。
全文65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