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孕妇生产是需要有准生证明的,拥有准生证明才能给孩子上户口。夫妻双方持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到各自户籍地的社区、村委会或单位开具无子女证明信。之后男方到乡级计生办或街道办盖章。接着男方再到县计生办或者区计生办盖章。携带男方证明信、女方的无子女证明信、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女方户籍处的街道办事处或乡级计生办就可以办理准生证。
准生证明怎么开
(一)先到准备给孩子上户口的父母其中一方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空白的《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同时,根据计划生育部门的要求开始收集材料。
(二)同时准备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由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初婚初育证明》。
(三)如果准备在生育服务证上填写工作单位,那么还得有双方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在《生育服务证》上加盖单位公章。故建议,可以有一方写无业。
(四)将盖完单位公章的《生育服务证》拿到女方的街道计生委盖章。完成上述4条任务后,拿着《初婚初育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去小孩将来落户的城市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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