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无效部分怎样处理
遗嘱部分无效的处理方式是,遗嘱有效部分按照遗嘱继承,遗嘱无效部分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中,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什么样的遗嘱是无效遗嘱
如下的遗嘱属于无效遗嘱: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
2.不能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遗嘱,即受欺诈、胁迫、篡改所立的遗嘱;
3.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
4.属于无效遗嘱的其他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遗嘱继承的条件
适用遗嘱继承的条件: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在被继承人之后死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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