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第四条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一、公平原则和平等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1)平等原则
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2、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
3、民事主体在产生、变更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时必须平等协商
4、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平等受法律保护
(2)公平原则
1、立法者和裁判者在民事立法和司法的过程中应维持民事主体之间的利益均衡(公平原则的核心含义)。
2、民事主体应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以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对在民事活动中的处于优势地位的民事主体提出的要求)。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是什么?
1、合法原则。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所谓合法就是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就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劳动合同双方公正、合理地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些合同内容,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往往只规定了一个最低标准,在此基础上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就是合法的,但有时合法的未必公平、合理。
3、平等自愿。平等自愿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平等原则,一是自愿原则。所谓平等原则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在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高低、从属之分,不存在命令和服从、管理和被管理关系。只有地位平等,双方才能自由表达真实的意思。自愿原则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真实意志,是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4、协商一致。协商一致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对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劳动合同也是一种合同,也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合意,一方不能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也不能强迫命令、胁迫对方订立劳动合同。
三、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遵循原则
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如下:
1、平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包括主体条件平等、主体地位平等、法律保护平等、平等者无管辖权;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自愿原则又称意义自治原则;3、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所谓公平,就是以利益平衡为价值判断标准,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例如,婚姻和收养关系的缔结和解除;
4、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坚持诚信,恪守承诺。诚实守信是市场活动的基本准则,它要求民事主体诚实不欺骗,注重信用,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
5、守法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由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组成。要求民事主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遵循社会主体成员普遍认可的道德准则,如赌博、遗弃、虐待老年人、损害人格尊严等;
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的一项新原则,既继承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传统文化理念,又体现了新的发展思想,有利于缓解我国人口与资源生态日益增长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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