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无效的类型主要包括约定无效与法定无效、全部无效与部分无效、自始无效与失效等三种。保险合同无效是指保险合同已经签订,但是在法律上不发生任何效力。保险合同无效的原因包括合同主体不合格、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客体不合法以及内容不合法等。
保险合同无效的特征
无效保险合同具有下列特征:
1、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有不履行性。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保险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3、无效保险合同自始无效。无效保险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与保护。一旦确认无效,将产生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对已经履行的,应当通过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等方式,使当事人的财产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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